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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WQAP(2020) 046 号
评价项目名称 |
大荔县许庄镇人民政府大荔县许庄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污水管道穿越242国道(荔北大道)保障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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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负责人 |
张先琳 |
技术负责人 |
张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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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贺思维 |
报告编制人 |
张先琳、刘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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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贺思维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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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人员 |
张先琳、刘瑞华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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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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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单位简介:政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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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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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大荔县许庄镇镇区污水管网项目污水管道,评价范围仅包含该污水管道工程穿越242国道(荔北大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1处穿越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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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大荔县许庄镇徐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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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污水管道在242国道荔北大道与242国道京昆线交叉处东13m处穿越242国道,穿越处国道东西向,国道北侧为空地,南侧乔树林,地势低1m。国道南侧:路侧废弃围墙,与拟穿越污水管道最近水平距离4m;路侧有乔树林,与拟穿越污水管道最近水平距离4m;与公路边平行距离15m有9m高架空10kV电力线路,最近塔杆与拟穿越污水管道及接收坑最小水平距离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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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大荔县许庄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污水管道穿越242国道,穿越位置为242国道荔北大道与242国道京昆线交叉处东13m处,穿越管道长度为80m,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为2.87m,与242国道交叉角度为81°,采用水平定向钻施工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等相关公路技术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能够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质量和安全,不会对公路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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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类型: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坍塌、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烫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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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他信息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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